
2000年10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制定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,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,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法制保障。 语言文字既是文化的载体,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、影响深远的社会公共事务,其规范化程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。 学校是重要的文化阵地,为做好第24届全国推普宣传周相关工作、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参与推广普通话的积极性,全面提高师生说普通话,写规范字的意识与能力,为创建特色学校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。教务处在推普周开展了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的活动。
部分部门学习情况展示





本次活动的意义

通过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的学习,使教师们进一步提高“讲普通话、写规范字”的意识。根据语言文字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教务处会一如既往地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落实到位,开展丰富多彩的推普活动。加强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,切实起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的作用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