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:
为贯彻落实我院《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》精神,切实做好清明假期的安全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辅导员、班主任要在放假前,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每个班假前要召开一次“假期安全教育”主题班会,并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。尤其要加强教育学生回家祭祖不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,提倡文明祭祀、绿色祭祖,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,防止引发森林火灾。
2、各系(部)要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旅游,注意交通安全,注意饮食安全;教育学生防止误入传销组织,防止被骗、被盗情况等发生。
3、为确保假期离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辅导员、班主任要严格请销假制度,负责对离校学生的去向进行明确详细的统计。
4、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,做好值班记录,保持电话(手机)24小时畅通,严禁脱岗、漏岗和误岗,发现情况及时处理,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。
5、4月6日晚要进行晚点名,请各系(部)将各班返校情况于4月6日晚八点前送交学工部203办公室。
6、望各系(部)明确责任,落实措施,确保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学生,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、祥和、快乐、充实的假期。
学生工作部
2015年3月30日







